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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诉葛甲案的随想2014-09-24-哈斯日志
    阿里诉葛甲案的随想2014-09-24
    星期日, 三月 26, 2017

    昨天阿里把著名自媒体人葛甲告上了法庭。这是一件有历史有意义的事件。

    此次阿里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是在上市时间窗内,葛甲要禁言。

    从另外一个角度,这是第一次把自媒体的放大到这个层级,也是表明自媒体的影响力已经组够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技术便利,使得媒体的存在态、媒体传播的通道、媒体运作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这也是很多人看到“界面jiemian”以后觉得很一般没感觉的原因。信息技术第一让个人品牌和个人影响力当量放大若干级。

    我的个人观点:就葛甲评论阿里的事情本身来看,只是互联网泛媒体化的命题,达不到触刑犯律的级别。

    一个人讨厌你,见人就说不喜欢你,说你有一堆缺点,不断陈述自己的主观判断和意见,你会把它告上法庭?告上法庭怎么说呢---他又欺负我....只有小孩子才会这么干吧,“老师,他又XX我了”。这是假设我们没有互联网这样的泛媒体通道上,好像活在旧社会,哈哈。

    今天利用微博、微信、个人博客、网站专栏,更多的人可以有机会表达自己对一些事情的理解、期待、看法和判断,所以导致传播量级可能跟此前有极大不同,换句话说叫“造成的影响很大”,企业(想)把说这些话的人圈到监狱里?理论上行不通(没先例,企业又不是我party),没有有效的证据(可能无法定性、更无法定量)。

    其一,信息这东西,即使客观描述,其角度不同,其描述的用语、场景先后次序都会带有强烈的暗示,但是不能以此猜测作者的意图。

    其二,危害和损失这个东西从影响力角度更难定义,传播路径、受众以及这些人认知和判断力。所以阿里如此陈述自己的诉求也是同样问题,你说“葛甲的文章对阿里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损失”怎么界定?跟葛甲今天描述阿里的问题是一样的,靠感觉、靠演绎。

    这对我们提供参考的一个命题就是,在泛媒体时代除了让自己更好外,还得学会让用户理解、尊重,能形成与用户端的良好互动和品牌口碑。当然,其实也永远不可能所有人都喜欢、都正向评价,应对这样泛媒体、泛传播的局面,企业有自己的发声系统和应对系统,快速响应敏捷发声就是一个很好的应对之策。所以,我感觉阿里老了。最近微博上罗永浩针对王子如和锤粉锤黑的响应之策,就很值得研究和关注。这是在泛媒体时代如何激活正面的声音和信息传播的很好的案例。

    当然也存在有人利用自己手里媒体化的权力,图谋自己的利益诉求做伤害别人的事情,这个必然是以有理有据的方式来解决。

    自媒体自珍自爱,有态度有能力经得起考验和诱惑,这也是对自媒体人的启示。葛甲加油!
    This Written at 三月 26, 2017 by lov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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