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个人创造和个体价值释放提供了基础架构。基于协同创作的个人创造,将对个人价值的表达、展现和传播,提供了新的可能。个人价值的定价模型不再是以产品的成本式定价,而是以价值式定义,随着时间、传播路径和匹配人群,价值会被关系网络释放。2016年06月30日发布于公众号.
网络信息技术让个人创造和个体价值获得更好的释放
互联网自诞生以来,为个人创造提供了好的平台和工具一直是主流需求之一。从网络信息技术演进来看,为每个个人提供更便利、更低成本的参与,展现自己,表达个人观点、意见和建议,变成了用户对互联网的主诉求之一。表达和传播让互联网成为了媒体引擎。上网不止于浏览和索取,还要参与互动、参与表达沟通,参与分享,参与协作创造。专家们为此创作了一个词汇web2.0。
早期的网站论坛、个人主页,再到后来的个人博客、微博,再到视频直播、podcast,大的产品进化主线一直围绕着个人创造和个体价值的表达、展现和传播演变。用户通过这些产品和平台,表达我是谁、我的观点如何,视效如何。基于这些信息,人和人之间有了更扁平、自由的链接和沟通,诞生了订阅、开放式关系社交产品,“我们不在一起,我们实时可以交流沟通和共享”,可以在cyberspace里成为附近的人,我们可以在互动中学习、完善和成长,共享盈余,收获价值。美国著名的作家兰德,写过很多哲学和文学著作,来宣扬和支持个人创造和个体价值,这种价值观在网络信息技术的延展中被更大的发挥和宣扬。
早期我在描述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模式的文章中,曾经归纳过,根本上就体现为三类:宣扬。媒体及服务中介生态;通讯生态;数据流和计算生态。而最多的一种则是媒体中介生态,遍历全球互联网的产品和企业运营情况来看,确是如此。互联网让每个差异化的个体、差异化的价值观产生关联,发生链接,建立关系是其核心价值,其泛媒体化特征也是为个人价值和个人创造的温床。
在这一点,在更古老的传播媒介和传播形态上(书籍出版、杂志、报纸、广播、电视),是无法想象,也没有可能的。形成个人观点,沉淀为信息,并附着于媒介,产生传播,并形成影响力,这是一件“高贵”的事情。(输入:商业 可获得后台2篇旧文推送)
从个人价值到个人品牌
个人价值客观地包含了关系,是社交基因的。一个人的技能、经验、观点、资源、能力等构成了个人价值的载体,能通过做事情体现自己的技术和能力,通过经验、观点帮助别人规避错误,通过资源帮助别人提升效率,这都是个人价值的表达形式。而真正在社会系统中、人际关系网络中,个人价值远远不止于此,还会包含很多情感的因素、意愿要素。而对于每个个体的个人价值(或许叫做自我价值更准确),它的实现一定是附着于一定的载体和受众,客观地以关系承载。人是价值关系的主体,而通过社会关系中价值的分享(物的价值体现为使用价值和所有权的转移)实现了个体价值,获得了存在感、认可、成就感、经济收入。
当个人价值释放越来越趋向于更大众化受益,而不是个别人受益的时候,就开始走向品牌化。有点比较抽象,具体栗子,比如就能给一两个人、三五个人提供帮助的时候,你就是一个朋友圈中的有用的人,而能影响帮助三五百数千人的时候,你可能就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这一点比较明显地体现在技术人才招聘上,通常我会看他的github、博客、微博,这里有观点、表达和价值承载。
当然如果你有更大影响力,附加你的品行、诚信、操守、性格、经历等等让其他人感兴趣,能够帮助其他人更好的自我认知、促进自我奋斗和成长,这就是较强个人品牌,而且价值化了人。在这个状态下,个人品牌到商业价值的转换几乎是必然的,这也许就是那么多人去争做网红、大V,甚至不遗余力不惜自宫实现上位一搏的动力。
个人品牌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它的形成是一个慢慢培养、积累和被大家认知的过程,个人品牌一旦形成,就会被人们接受和长期认同,并在展现自己、拓展人际关系、传播交流专业知识、培育自己的特性等方面发挥出巨大能量,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增值”。挖掘自己的独特性,分享自己的价值,每个个体的存在都的天然的必然的,“天生我才必有用”。但是有一点是必须的,那就是你不能自hi,你的个人价值实践活动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他人需要。个人价值是由满足其他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贡献度来衡量,任何自我标榜均无意义。这也是个人价值的社交属性的必然。当然也不能以满足他人的诉求来驱动自己的创造力,那更像是经商,只能获得更多对商业利益诉求者的认同,或许会被追求自我实现的创造者呵呵了。
个体价值的商业转化
兰德思想里“创造者”的创造并非是在无私奉献。每个人通过创造实现个体价值,并最终实现商业价值转换,这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
我们的社会系统和目前的网络系统是如何支持个人价值的商业转化的。
在我们的社会系统里,发明了专利、知识产权、版权、品牌保护、职称、技术等级、职业资格等一大堆各种各样的体系,来实现对个人价值的评估和定价。而在互联网上,这一切在基于关系重构价值分发的时候,度量维度被重新定义、度量单位也被在重新定义。
在微信里timyang组织的一个专业的架构技术分享交流群,每人每年1024元,付费者有权参与群中全年的线上技术交流和分享。开复老师在知乎Live的1小时互动,每人需要499元。在机遇APP上,马国良提供的甘南7日自驾导游和摄影陪游,每人每次1800元。美女Nicole哈佛才女约你说英文值50元入门的价格,这真的反映了他们的价值么?答案当然是非也。
创造的价值在于他是创造者的一种自我需要,自我激发。而不是为服务于某人某事, timyang、开复老师、马国良、nicole....他们本身愿意分享个人价值,正好遇到了愿意共享其价值的那群人,价值因此行成联结裂变和繁衍(请注意不是消费、消失,而是杂交变异裂变和繁衍)。个体价值的创造者的动力源泉来自于创造者内心的澎湃、不甘寂寞,释放自己肆意分享,其他,一切来的必然。
网络的价值在于把创造的价值有序地分发给有关的人、有需要的人。绝大部分人,其实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包括这些创造者的用户们,他们仅仅是因为对人、对问题、对答案轻轻的表达了自己的关注、兴趣和呵呵,而这种关系的建立,除了需求之外,还有场景、碎片化的随机而遇。
当然作为一个ecomsystem的设计,个人价值还是需要有度量。
分答、打听一下这些轻问答产品,更新了对个人价值定义和定价,问题协同创作生成后,偷偷听一次消费1元,消费权无限复制,商业价值转化理论上等于一元*T(时间、次数)。不再是产品的价格定义,而是以“内容创作参与权的消费和被共享的次数”来定义价格,以消费来定义而不是以生产(或成本)来定义,这才是个人价值共享定价的要义。在鼓励个体、鼓励个人创造者、鼓励对创造者提供更宽容和更有成长力的社会系统,这是一次革新。在一席上看了一个大叔方励的演讲,“做人嘛,开心最重要“,他无穷无尽的开发自己,探知世界,并乐于与所有人分享。他对自己有着清醒认知,所以他已经实现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商业价值的匹配,这是对个人价值的最好的注解。
早年写博客、论坛的资深玩家,目前很多已经成为著名的创业者,比如文心、阿禅、junyu等,或者大公司的高管,曹增辉等,因为他们的做事、执行以及表达,以及呈现出的思考力、前瞻性、创造价值能力,已经获得不同程度的认可。
从网红、大V的营销传播价值转换所体现出来的个人价值与机构价值的剥离,已经深深地传递出,个体价值有更大更好的释放空间和可能。他们享用了此前互联网迅速发展的红利,也在移动时代需要更好的释放和转换。
更多的还没有在那一代崛起的创造者和个人价值贡献者,在移动互联网上有更多机会更好的个人展示和传播,有更便捷更精准的用户、客户抵达,去释放个体价值,实现个人价值到商业价值的转换。于是有了N多的互联网+项目,比如空格、猪八戒、机遇APP,甚至滴滴出行,他们共享更多个体能力、经验、资源,而个人价值创造者们也通过这些平台,去组织化地表达个人能力和价值交换意愿。
互联网在重塑个人创造的价值释放体系
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分发不再受制约于传统的出版、发行、渠道、行政区划、地域分割,任何人只要有一部手机,可以接入互联网,就可以表达自己,就可以共享个体的独特性和价值。释放个体价值的创造者,跟共享个体价值的参与者,不再那么界限分明,而是此即时彼,互相随时在做着角色转换。
个人价值定价模型一旦确立,从信息、观点、价值角度,转换的路径会随着角色确定和关系的建立,变的更容易、路径更短,效率更高,极大加速社会系统价值转换。为个人价值付费,从朋友圈毛玻璃照片分享、大弓的付费咨询、到分答、打听一下、值乎,当向前的车轮转起来,加速度将会不断提升,创造者们也将更大程度上可以释放自己帮助别人,基于社交轻互动的内容创造和传播,人人服务人人。
互联网信息技术进化到今天,在基于每个链接点形成的网络中,核心价值变成了联结而不只是连接,个人价值会在链路上沉淀、发酵,并最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价值联结传播网络。你知道地产大佬刘晓光怎么评价万科王石事件的吗?你知道品牌大咖杨石头怎么看待外星人的吗?
这不是问答,这是通过别人来感知和认识这个世界,想在有生之年看到多重人生的经历,那就打听一下,纵向生命不能拉长,我们就横向拉宽,让人生体验更多的不同。
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一切才刚刚开始,个人创造和个人价值的释放,我们因为是我们自己,所有的幻象都将能变成真实而鲜活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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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日志【hasiblog】记录我们在网路上奔波的故事、体察,分享我的所见所思和感悟。关注互联网、搜索引擎、社交网路、移动互联、硬件、创投、O2O、媒体与传播、大数据和智能计算等领域。
关于个人创造者、个体价值、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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