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通过排队等着打车,现在通过 Uber 等服务,只需用手机发一条打车请求,一辆车就会开到你面前。”互联网女皇 Mary Meeker 在她的2012年互联网趋势报告中这样描述。
打车应用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的方式,保持移动互联网随时随地接入,在供需双方的组对上更加快速敏捷,建立起了打车需求和供给双方的快速通道。而信息的流转也加速了出租车更有效率地运营,使得收利益更大化。
虽然他们还面临着一些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困境(回复“打车APP”可获取此前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思考和记录),但是这类业务本身的发展,已经极大挑战了原有的出租管理和公共服务车辆管理的僵化和低效。现在这些打车应用们和他们倡导的、构建的新的、更高效的打车业务秩序正在面临着政府官僚主义障碍,及各种监管之间重重加码和压制,在中国如此(回复“被叫停”可获取此前文章),在美国亦如此[回复uber,获取新闻全文]。
目前打车APP有3类,
第一类,Uber模式,提供比一般出租车贵的私家车服务,通常提供的是豪华轿车、不那么豪华的车以及类似 SUV、加长礼车等的选项。这种类似于传统的商务租车领域的订车预约服务、高端商务小轿车服务。这类服务跟旅游、商旅搭配很有价值。
第二类是拼车服务,类似于“天通苑3区西门到国贸,早7点出发,晚6:00回程,求拼车”这种模式。这种拼车搭顺风车的模式,更多的是闲散资源的充分利用,至少能减少开车出行的数量,但是目前的监管一般会定义为“非营运车辆载客的非法经营”。这个跟黑的还不是同一类型,如同黑的对于出租的补充一样,拼车其实也是利用同样的运力解决更多的出行问题。
第三类是预约那种统一出租车Taxi,从调度的效率来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固定供给情况下,给供需双方更准确更高效更高质量的服务组对关系。无疑从技术进步改善社会资源分配的视角看,是有助的,而且对社会整体的价值是提升的。
互联网、信息技术作为新的技术力量,渗透到传统社会资源配置体系内,传统的体制和利益体对之的抵触和顽抗也是必然的。而这种挑战似乎不只是中国,美国已然如此。因为新的技术力量必然重组利益分配关系,必然改变既有利益格局,但是对于社会效率的提升,老百姓在这个社会中生存和发展体验、机会的提升都是明显的、有强烈正能量的。所有的技术革命带来的社会进步都是有时间代价的,但请相信,大江毕竟东流去。
对于这类模式,监管的核心不是禁止,而是有效地建立机制和约束,来解决这类进步中可能带来的安全、 资源分配等社会问题。
新的技术力量,如果你在创造价值,如果你在做着有益于社会的事,请坚持。之前看到阿里一位美籍员工做的阿里纪录片[去搜索引擎里搜“阿里纪录片”可观赏],很受感动鼓舞和启发,阿里光鲜的今日得益于过去的酷比和步步为营、辛苦工作的叠加。如果你也在创业,请给自己信心吧,“坚持到你能看到后天的太阳”。
|
发表评论